按照《水利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政法〔2023〕159号)要求,从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诉举报。
一、监督举报范围
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水利部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s://supe.mwr.gov.cn/
省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731-85483562(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