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我局对湖南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西路亲水桥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事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上述公告事项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或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746-8366539(市水利局党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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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2022年6月12日